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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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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少以親命學醫於金澤醫學專門學校,明治三十四年卒業,旋供職醫院,嗣複自設診所,從事診療。至明治四十三年長女以疫痢殤,恨醫之無術,中懷沮喪,涉月經時,精神幾至潰亂。偶讀先師和田啟十郎所著之《醫界鐵椎》,始發憤學中醫。經十有八年,其間雖流轉四方,窮困備至,未嘗稍易其志。用力既久,漸有悟入,乃知此學雖舊,苟能抉其蘊奧而活用之,勝於今日之新法多矣。無如舉世之人,競以歐美新醫相矜炫。中醫之傳,不絕如縷。此餘所為日夜悼嘆者也。既以稍明此學,不忍終默,竊欲振而起之,故不揣淺陋撰為是書,以俟天下具眼之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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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和二年六月上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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湯本求真謹識於田端之陋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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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漢醫學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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餘以疾病人所時有,而良醫不常見,遂感憤而學醫,孜孜矻矻,歷十餘年,未能有所發明也。每見西醫詆中醫無科學之研究、試驗之証明,而中醫亦詆西醫不識氣化之原,不知標本之治,二者交譏,各封故步,不能相通,心竊病之。嘗謂中西醫術各有所長,亦互有所短,時欲比較同異,舍短取長,融會為一,以見殊途同歸之用,然有志而未逮也。近以弘一大師之介,獲識馬湛翁先生。先生以日人湯本求真所撰《皇漢醫學》見貽,且以譯事相勖。展而讀之,實獲我心。凡湯本之所言皆餘所欲言而不能言者也,中醫垂絕之緒,庶幾可以複振矣。夫資科學之實驗,則不偏尚懸解;明古方之妙用,則不徒重機械。是誠醫林之准繩,民生之根本也。因不揣謭陋從事迻譯,仍其舊題《皇漢醫學》,以諗同志,日文則多得韓陶齋先生校訂違失,中文則多得叶伯敬先生商榷未允,皆餘所當感謝者也。其猶有未能信達之處,望海內賢達加以是正,幸甚幸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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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二八年十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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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岩周子敘序於杭州客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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緒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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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方中分為三派。一信醫聖張仲景之遺訓者為古方學派,一奉晉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之醫術者為後世學派,一為不分古方及後世者為折衷學派。餘系深信古方派,故本書之內容亦大半以張仲景之《傷寒論》、《金匱要略》為基礎,而所引用各家之論說、治驗,悉以演繹擴充仲景之所論為限。餘所宗古方派中,尾台榕堂氏所著之《類聚方廣義》題言中云:「張仲景為千古用方之鼻祖。然其方則咸出於三代聖賢之精制,張氏只集其大成而已。其方簡明嚴正,條理井然,寬猛之治、和攻之法,無不周悉賅備,若能精究其意,推廣其義,則萬病之治易如反掌矣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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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台榕堂氏又云:「如師之方法為中國古代文明之精華,始終一貫,條理俱備。」故其排斥後世派曰:「世醫動輒以古方稀少,難以應付眾病。於是有掇拾《千金》、《外台》、宋、明諸家之方者,曰:『非如是,則諸病不能悉愈。』殊不知諸家異趣,技術不同,故其立論制方亦各不同,而摭拾雜亂,則其方法不能統一,而治療無規則矣。夫疾病之多,其變無窮,古來處方,莫善於張氏,實為萬世典型,豈可與後世諸家私意杜撰之方同日而語哉!故研究張氏方者,能自幼而壯而老,造次顛沛,必在於斯,猶如身在當時親受訓誨,則自然術精技熟,遇病開方,靈機活動,意之所向,無不如法,操縱自在,左右逢源,病雖萬殊,又何難應之有,此即所謂以簡御繁之法也。陳實功曰:『方不在多,心契則靈;証不難認,意會則明。』可謂至言矣。」又謂:「如後世學派者,不過漫然拾集諸家之方劑,其間能統一連絡者頗少,且其方劑之組成,多不務本而逐末,故方劑雖因是而增多,後學者反惑於取舍,不能觸類旁通。雖然欲求得輕粉等之驅梅藥,不得不俟於後世,但可暫置不問。必須先就古方醫術研究有得,行有餘力,然後及於後世諸方可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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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網羅諸家之論說治驗,是以証明仲景之說為主,以便讀者研究,非漫然濫用者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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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諸家及餘之治驗理由者,非欲自表襮也,讀者諒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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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立論多本餘之經驗事實為基礎,益以理論說明之。理論中或不免謬誤,而事實則斷不虛偽。若以理論之錯誤而並沒其事實,大不可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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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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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醫學之比較概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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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問何種學術,理論與事實,欲其相應而無毫厘之差如治數學者,只需專為理論之研究而已足,無所用其經驗之知識。至於醫學,則非單純之理論所得而解決之,故不得不求於經驗的結合。若理論脫離經驗的事實,直可謂之非真正之理論。故當以人體經驗的事實為先,而理論為後矣。然西醫大半持科學萬能主義者,遂以為試驗管於人體相等,以動物試驗為一定之律,以此所得之結果直試諸人體。故研究室內之理論似極精密,而行之臨床往往失之不能相應。反之,中醫數千年來就億萬人體研究所得之病理及其藥能,歷千錘百煉之後得出結論,立為方劑。初見之或疑為空漠,逮按其實則秩序井然、始終一貫,故於實際上每有奇效,此余實在之經驗也。但此段議論於西醫則揭其所短而遺其所長,於中醫則揭其所長而遺其所短。然餘非僅知中醫而不知西醫者,又非但重經驗之知識而不知科學之知識者,故於拙著《應用漢方醫學解說》(即學苑出版社2008.1日醫應用漢方釋義)自序中云:「餘之為此,乃欲釋醫聖張仲景所創之東洋古醫學,以西洋醫學之原理明其所長,並探現代治療術之所短,以期二家之融合統一。但茲事體大,非愚蹇所任,苟能通二家之志,於願已足矣,讀者諸君幸勿以餘為一孔之見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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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所述,余實一中西醫學之折衷主義者,欲助發西醫所長而棄其所短,更益以中醫之精粹而為綜合新醫術之導源,此予志也。然今獨力揚中醫者,因此學衰微,僅保餘喘,行將廢滅,故特發揮其獨擅之長,認為當務之急,而舉西醫所短,乃比較討論上不得不爾者。餘豈好詆西醫以為快哉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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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裏、內外、陰陽、虛實、主客、本末之界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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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里之表者,指皮膚而言也。病毒集中於此部,所發之病証即稱表証。用發汗解熱藥,以病毒自汗腺排除為原則。若此發汗不徹則病毒轉入呼吸、消化、泌尿等器,惹起種種之疾病。里者,指消化管言。病毒積集於此部而呈現實証,則用瀉下藥以驅逐病毒。不然,則病毒遂侵入內部,往往誘發不治之難証。半表半里者,指胸腹二腔間,適當支氣管、肺、心、肝、脾、胰、胃等之所在。故若病毒集於此部,使上列諸髒器之一部或數部發病,即稱為半表半里証。此病毒用和劑以緩解之,同時以其一部由皮膚或呼吸、泌尿等器排洩為准繩。是以病毒之傳入也,有自表轉入於半表半里,或轉入於里,或自裏轉入於內,或自表轉入於內,自半表半里轉入於內。然亦有正相反者,自內轉出於里,或轉出於半表半里,或轉出於表,或於里轉出於半表半里或轉出於表,或自半表半里轉出於表者。蓋人體活動而至變,非單純之理論所得而解決之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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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外者,相對之辭也。所謂內者,系指皮膚、呼吸器、消化管以外之髒器組織也。外者,系指內以外之髒器組織也。故云內時則里在外,雲表時則里亦為內矣。而半表半里者位於表里之間,對里則為外,對表則為內也。仲景論治之所以分表裏內外者,不外乎明示病毒之所在,並欲明其轉變之狀態,使醫者不致有所誤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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陰陽之陰,即陰証之謂,是消極的或寒性之意。病勢沉伏,難以顯發,其脈多沉遲、沉弱、沉細、沉微而無力,其証多惡寒、厥冷等。陽即陽証之謂,是積極的或熱性之義,病勢發揚,無不明顯也。脈亦准之浮數、浮大、滑大、洪大而多發熱也。是以陰陽二証正成反比,判若霄壤,故不得不嚴密分之。設同一病而陰陽不同,治法亦異也。例如當感冒在表時,若為陰証,發表藥宜配以熱性、發揚性之附子、細辛,如桂枝加附子湯、麻黃附子細辛湯等。若為陽証,發表藥宜參以冷性、沉降性之石膏,如葛根湯加石膏、小青龍湯加石膏等。倘不准此法則,如陰証以不加附子、細辛之桂枝湯、麻黃湯等,處陽証以不增石膏之葛根湯、小青龍湯等,不獨不能愈病,反致增劇。又若反此法則,如陰証以葛根湯加石膏、小青龍湯加石膏等,處陽証以桂枝加附子湯、麻黃附子細辛湯等,則陰証益陷於陰沉,陽証更增其發揚,勢必病症增劇,甚至引起危險。然西醫不辨此理,以檢溫器為唯一之標准,只認體溫之升騰,不問其陰陽,一律處以解熱劑,宜施溫藥之陰証,反投以陰冷之水藥,且更加以冰囊。故雖極輕微之感冒反易造成難治之病,往往誘發為卡他性肺炎(catarrhal
pneumonia)等,致使病者瀕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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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實之虛,即虛証之謂,空虛之意也。病毒未去,精力已虛,其脈多細、小、微、弱,腹部軟弱無力,按之如棉花。此証不宜吐下,即發汗亦當大戒,宜施和法。反之,實即實証之謂,充實之義也。病毒充實於體內,但體力猶能抵抗,常呈壯實之狀,脈見實、長、大、滑等象,腹部緊滿有力,或堅硬而抵抗強,則不得不行徹底的汗、吐、下等法。故有數十日便閉而嚴禁下劑之虛証,一日數十次下痢,不得不投以下劑之實証也。如不解此義,專以體溫之上升與大便之秘結決汗下,豈無誤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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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客之主,是常為主人之意,即症狀初發性始終不改之謂也。客,即來去無常之義,其症狀後發的,或隱或現之謂也。例如桂枝湯証之主証為頭痛,初病即見,其後持續,而乾嘔為後發之客証,非必常在者也。故桂枝湯以頭痛為主,而乾嘔不可以為主,是乃主客之別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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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末之本,即病之根本也;末,即其末節枝葉也。拔去病根,則枝葉之症狀有不治而自去之妙,故診病必須辨其本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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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証及診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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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之腹証及診腹法,創造於東漢時長沙太守醫聖張仲景所著《傷寒論》及《金匱要略》。晉唐以降,醫道漸衰,神仙、陰陽五行等玄談往往攙入,而診腹之法幾被遺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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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謂腹証及診腹法?答曰:「西醫於解剖、組織、生理、病理等之基礎醫學及物理、化學、器械類進步之關系上,對於各髒器之病變的診斷法頗精細周密,亦知甲髒器有原發的病變能引起乙髒器或丙、丁等之續發的病變之事實與理由。然自原發的病變甲髒器及續發的病變乙及其它髒器,所發之混淆病狀中檢出固定之他覺証於腹部,而以此為目標,施以適當之方劑,則此數髒器之病變,不問其為原發或續發,悉能治愈之理,則非彼等所能知也,故亦無對此目標之方劑。反之,中醫以數千年之經驗,不惟熟知此法,且有治療此証之方劑故名此曰腹証,其診此之法曰診腹法。以之為診治之基本,再參以脈應、舌証、外証,即可決定其治法而確定其方劑,則腹証與方劑恰如影之隨形不能離矣。例如小柴胡湯、柴胡姜桂湯、大柴胡湯、四逆散等之柴胡劑之主治証為胸脅苦滿之腹証,即為胃炎、腸炎及肝髒、膽囊、輸膽管之炎証,瘧疾、腳氣、心髒病、胸膜炎、肺結核、腎炎、子宮疾患等屢見之腹証。若見此類病而有胸脅苦滿証,更參脈、舌、外証等後,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則諸証皆能治愈。故假令肺尖炎誤診為胃炎,右側胸膜炎誤為肝髒病,然其腹証不誤,只其病名之誤診,亦可用其療法而治愈,與西醫之誤診而誤治者大相徑庭矣。又同此理,以此診斷法診察各病之初期,因症狀不定,斷診困難。雖不能確定病名,但於治法始終無誤,決不致造成遷延治期及難以挽回之禍害,又同此理。用此診腹法時,雖有病而不自覺之外觀健康者,能觸知其潛伏的病根,即可消患於未然。仲景云:『上工治未病。』蓋此之謂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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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變並發於二髒器以上,即甲髒器為原發的病變,引起乙髒器續發的病變時。例如胃腸炎與子宮病並發之際,若見胸脅苦滿証,則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,而胃腸炎與子宮病並能治愈。又如腳氣病、續發心髒病時,見有胸脅苦滿証而亦選用柴胡劑中之適當方劑,則原發之腳氣病治愈,續發之心髒病亦隨之而自愈。此中醫之所以微妙,非西醫所得而企及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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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証及診腹法之重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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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者,生之本,故為百病之根,是以診病必候其腹。中醫腹証及診腹法之大綱亦証之西醫之理論,何則?腹腔者,身體中最大之空洞也,貯藏胃、腸、肝、膽囊、輸膽管、脾、胰、腎、副腎、輸尿管、膀胱、前列腺等,於女子則更有卵巢、輸卵管、子宮等。他若頭蓋腔則僅藏腦髓及五官器。脊柱管腔則僅藏脊髓。即如胸腔,亦不過氣管、支氣管、肺、心、食管而已,都不能與腹部相比。故多髒器之腹部,其所發生之病亦比他部為多,且此部之病多為他部病之原因,亦必然之理也。不惟如是,此腔中之胃、腸主全身之營養,若此等髒器有障礙時則影響必及於全身,是以此部特別重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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胃、腸者,攝取之機關也。雖與呼吸器無異,然呼吸器所吸入之空氣則各人皆同,故無各人體質之差別,其為病亦單純,此當然之理也。至胃、腸之攝收飲食物,則有習慣、嗜好之異,人各不同,則其為病亦因人而殊、複雜多端,亦必然之理也。腸管為身中最大、最長之下水溝,為排洩飲食之渣滓及毒物之任務。若此種作用障礙,工作不能如常,則毒物不能排洩而反被吸收,即現自己中毒証。以餘之實驗,一般所謂原因不明之多數疾病,類由於自己中毒証。梅溪尼可夫氏云:「人類之夭折,多由腸性自己中毒之故。」實為餘說之確証。中醫方中下劑之多,宜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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腎髒者,液狀廢物排洩之機關也。若此種作用障礙,則毒物蓄積,釀成自己中毒之一種,即現體表及體腔之水腫,或引起網膜炎、心髒病、尿毒証等。此種事實理由,西醫雖亦能知悉。然此事實以外,由腎髒障礙續發之疾病甚多而彼不知者,蓋彼等僅重於尿之鏡檢及定性、定量試驗,檢尿中不見腎上皮細胞、血球、圓柱、蛋白等,即否定腎髒障礙,此單純依賴器械之故也。何則?此種障礙與尿變不但常不一致,反以不一致時為多也。以餘之實驗,如水泡性結膜炎、同性角膜炎、虹膜炎、視網膜炎、弱視等之眼病及頭痛、頭重、耳鳴、重聽、眩暈、震戰、搐搦、不眠、神經衰弱、病、神經痛、知覺及運動麻痺等之五官器、腦脊髓症狀,咳嗽、呼吸迫促、心悸亢進等之心肺症狀,胃內停水、惡心嘔吐、水瀉性下痢等之腸胃症狀等,非無其它原因,大半系出於腎髒機能障礙的關系而引起之尿性自己中毒証,此可知其毒害之大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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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由月經障礙致成經少、經閉及產後惡露停滯等証,男子由遺傳及其它之關系而引起等証,均有瘀血留於腹內而致誘發身體各部之疾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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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之,疾病之大半因於腸管之排洩障礙、腎髒之排洩障礙與夫瘀血之停滯,或此二、三因之並發。其它之所謂原因者,皆不過為誘因或近因而已。故此三因發源之髒器組織之腹部為百病之根本。是以診病者,不可不候腹,良有以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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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應及診脈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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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醫之診脈,雖偶遇微弱之脈狀時施行樟腦注射,以診脈定療法,非全無之。然多以之供斷病名預後之參考而已,於診脈與治法間不可分之關系,不知也,豈不生輕視之弊乎?反之,中醫診脈為僅次於診腹之重要診斷法,且負有指示治法之任務。如東洞翁之言曰:「多數之疾病,根源於腹部。」則診腹之重要不俟辯矣。然依病証之種類,有與腹部毫無關系而專現其徵候於脈象者矣。又病雖根源於腹部而現腹証時,欲決其為虛、為實、為陰、為陽,仍必須參照脈應。例如脈浮為表病之徵,必當處以發表劑。然浮而弱時則當用桂枝湯,浮而緊時則當用麻黃湯矣。此乃不依腹証,專憑脈應以決其治法者也。脈沉為里病之候,則宜隨腹証而定其治法。然沉而實時則處以下劑;若沉而微、弱、細、小時則當處以人參、乾姜、附子等之溫熱劑矣。此乃對照腹証與脈應,然後斷其療法也。故桂枝証者,屬陽証而表虛也;麻黃証者,屬陽証之表實也。下劑証者,屬陽証之裏實也;人參、乾姜、附子等証者,屬陰証之里虛也。如是,脈應及診脈法與斷証療法極有密切關系。自古以來,名醫輩出,極力研究,然後完成此脈學。然脈原富於敏感性,即於平常無病之時,精神若稍有感動則脈立呈變動矣,況於疾病之時,更加種種影響,其變化更複雜矣。故欲求診脈之無誤,須有多年熟練之經驗,否則必不能達到以脈診病之目的也。大凡不論何學問,總須由經驗鍛煉而成。若直覺力不發達,必不能深入研究技術。診脈亦然,不能全由書中覓得,當就臨床中研究而得之。然對於初學者,不得不示其定型,以為學習之端緒,故自《脈學輯要》中之最要者略加解說,以供參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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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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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奉議曰:「凡初下指之先,以中指端按關位。關者,適當掌後之高骨也。乃齊下前、後二指,謂之三部之脈。前指為寸口,後指為尺部。若人臂長,乃疏下指,臂短則密下之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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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先以中指端按高骨,即橈骨結節部也,次下食指及無名指,為寸、關、尺三部之脈。適當中指端者為關位,當食指者為寸口,當無名指者為尺部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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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春甫曰:「脈有三部,曰寸,曰關,曰尺。寸法乎天,關法乎人,尺法乎地也。寸部主上,以候胸、心、肺、咽喉、頭目之疾;關部主中,以候胸膈以下至於小腹之疾,脾、胃、肝、膽皆在於中也;尺部主下,以候小腹以下至於腰,腎、膝、胻、足之疾、大腸、小腸、膀胱皆在於下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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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此為《十八難》三部上、中、下診候之法也。…今診病者上部之病則見於寸口,中部之病則見於關上,下部之病則見於尺中,此為最明確之事實。春甫之言,信不誣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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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東垣所著之《此事難知》中云:『脈貴有神、有力也,雖六數、七極、三遲、二敗猶生。』此可謂得診家精一之旨矣。…脈之來,以有力為陽証,沉微無力為陰証。…浮而有力為風,無力為虛;沉而有力為積,無力為氣;遲而有力為痛,無力為冷;數而有力為熱,無力為瘡,各於其部見之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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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伯仁曰:「察脈者須識上、下、來、去、至、止六字,此六字不明則不能別陰陽虛實。上者為陽,來者為陽,至者為陽;下者為陰,去者為陰,止者為陰。上者,自尺部上於寸口也;下者,自寸口下於尺部也;來者,自骨肉之間出於皮膚之際;去者,自皮膚之際還於骨肉之間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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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遠公曰:「診脈者當看其有神、無神,此誠秘訣也。然有神無神,何以別之?非論浮、沉、遲、數、澀、滑、大、小之各脈,若指下按之有條理秩然,先後不亂者,此為有神之至也;若指下按之充然有力者,有神之次也;其餘指下按之微微鼓動者,亦為有神也。倘按之而散亂者,或有或無者,或來有力而去無力者,或輕按之則有而重按則絕者,或時續而時斷者,或欲續而不能者,或欲接而不得者,或沉細之中倏有依稀之狀者,或洪大之中忽有飄渺之形者,皆是無神之脈也。脈至無神即為可畏,宜用大補之劑以急救之。倘因循等待則變為死脈,而後救之,亦已晚矣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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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石山曰:「夫《脈經》一書,拳拳示人以診法,而開卷入手,即言觀形察色,彼此互參,可以決生死。望、聞、問、切,醫者不可缺一,豈可偏廢耶?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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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西園曰:「老者氣血已衰,脈宜衰弱,過旺則病矣。若脈盛而不躁,健飯如常者,此為稟賦之厚,壽之徵也;若強盛而躁疾則為孤陽。少壯者脈宜充實,弱則多病,當其氣血日盈之時而得此脈,故謂之不足;若脈體細小而和緩,三部相等者,此稟之靜而養之定也;惟細而勁急者則不吉。故執脈審証者,一成之矩也;隨人變通者,圓機之義也。肥盛之人,氣盛於外而肌肉豐厚,則其脈多洪而沉也;瘦小之人,氣急於中而肌肉淺薄,則其脈多數而浮也。酒後之脈必數;食後之脈常洪;遠行之脈必疾;久飢之脈必空也。孩提襁褓之脈,數者為常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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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春甫曰:「無脈之候,原因不一。久病無脈,氣絕者死;暴病無脈,氣鬱者治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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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久病無脈人事不省者,為體力脫盡,無論反複注射樟腦制劑亦無效;暴病之無脈人事不省者,病毒鬱積之故也,以汗、吐驅逐病毒可治,非注射樟腦制劑所得而治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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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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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十八難》曰:「浮者,脈在肉上行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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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大都浮而有力、有神者,陽有餘也,陽有餘則火必隨之。…浮而無力空豁者,陰不足也。…若以此為表証,則害莫大焉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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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璐玉曰:「浮脈下指則浮象顯,按之稍減而不空,舉之則泛泛而流利,不似虛脈按之而不振,芤脈尋之而中空,濡脈之綿軟無力也。浮者,經絡肌表之應也。…故凡浮脈之主病,皆屬於表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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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浮脈者,血壓下降,心髒搏動猶有力時所現之脈也,與所謂平波脈相似矣。』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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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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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三錫曰:「芤為草名,其葉類蔥而中空,指下浮大而無力者是也,為亡血、陰虛、陽氣浮散之象也。…多見於諸失血過多及產後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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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浮大中空,按之如蔥管。芤為孤陽脫陰之候,為失血、脫血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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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脈當生於血壓降至中等度以下,血量不足,然心猶有力搏動之時。當與小軟虛脈相似。』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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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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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思邈曰:「按之如珠子之動,名曰滑。滑者,陽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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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伯仁曰:「滑者,不澀也。往來流利,如盤走珠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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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《傷寒論》以滑為實熱之脈。脈反滑,當有去處,下之乃愈。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脈浮滑,此表有寒,里有熱也。脈滑而厥者,里有熱也。脈滑而數者,有宿食也。此皆陽盛實熱之候。雖然亦有虛象反見滑脈者,乃是元氣外洩之候,學者可不細心體認乎?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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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滑脈為澀之反,且與數相似而實多也。大概即今之頻小脈,與血壓無緊要之關系,而偏重於心髒一定時間內搏動之數而觀察之也。』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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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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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洪猶洪水之洪,脈來大而鼓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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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洪者,大而實也。舉按皆有餘,洪脈為陽。…血氣燔灼,大熱之候也。浮洪則為表熱;沉洪則為裏熱。」 |
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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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脈與今之大脈相類。』」 |
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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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 |
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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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數為醫者之一呼一吸,病者脈來六至也,若七至、八至則更數矣,九至、十至、十一至、十二至則數之極矣。七至曰甚,八至為難治,九至以上皆為不治。若嬰兒為純陽之氣體,則七至、八至又其常也,不在大人之例。」 |
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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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五至、六至以上,凡急、緊、疾、促之屬,皆其類也。為寒熱,為虛勞,為外邪,為癰瘍等。滑數、洪數為熱多;澀數、細數為寒多;暴數多外邪;久數必為虛損。數脈有陰有陽也。」 |
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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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石山曰:「大凡病見數脈時多屬難治。病久而脈數,尤非所宜也。」 |
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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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萬輿曰:「蓋數本屬熱,而真陰虧損之脈亦急數也。然愈數則愈虛,而愈虛則愈數。一有差誤,死生反掌。」 |
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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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 |
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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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士材曰:「六至以上之脈有二種:或名曰疾,或名曰極,總是急數之形。而數之極也,惟傷寒熱極及癆瘵虛憊之人方見此脈。是陰髓竭於下,陽光亢於上,有日無月也。以之決其死期,必至喘促聲嘶,呼吸僅存於胸中數寸之間,而不能達於根蒂。此真陰極於下,孤陽亢於上,而短氣已極矣。」 |
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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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疾乃數之甚也。…驗之病者,腳氣惡証之脈多數疾,而來去甚銳也。」 |
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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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 |
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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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陽生曰:「促者,陽也。指下尋之極數而並居於寸口曰促。漸加者死,漸減者生。」 |
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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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仁齋曰:「促者陽也。貫珠而上,促於寸口,出於魚際。尋之數急,時止而複來也。」 |
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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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龍潭曰:「夫促脈者,脈之疾促並居寸口之謂也。蓋促者,數之勝,而數者,促之源也。先數後促,此至數之極也。」 |
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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弦 |
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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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中梓曰:「叔和云:『如張弓弦』;巢氏云:『按之不移,綽綽如按琴瑟弦』;同父云:『從中直過,挺然指下』。諸家之論弦脈可謂深切著明矣。」 |
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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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雙弦者,脈來如引二線,為肝實痛也。若單弦則惟一線耳。」 |
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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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忠可曰:「一手有兩脈時,亦曰雙弦。此乃元氣不壯之人,往往多見此脈,亦屬虛也。」 |
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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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弦脈大要有三:①有邪在少陽者。②有血氣收斂,筋脈拘急者。③有胃氣衰敗,木邪乘土者。」 |
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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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弦脈者,不重於血壓之高低,乃重於壓力降下之狀況或急或緩之謂,即今之鈍脈也。』」 |
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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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 |
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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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緊之一脈,古今方書不得其要領,皆謂與弦相似。予家君嘗曰:『《素問》、仲景所謂緊脈必不同諸家之所說。蓋緊者,不散也,其廣有界限而脈與肉劃然分明之謂也。』寒主收引,脈道為緊束而不敢開散渙漫也。」 |
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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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緊脈特重於脈之硬度。然此硬度之高,因血管壁之變性,或因心髒驅血之易而生者,不可得而確定。』概言之,當近於強脈也。」 |
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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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 |
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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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民壽曰:「沉者,陰氣厥逆,陽氣不舒也,對浮而言。浮者,陽邪之所勝,以血氣發越在外,故為陽主表;沉者,陰邪之所勝,以血氣固滯不振,故為陰主里。」 |
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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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授曰:「沉之診法,重手按至筋骨之上而切之,以之察里証之虛實也。若沉微、沉細、沉遲、沉伏而無力則為無神,為陰盛陽微,急宜回陽生脈。若沉實、沉滑、沉疾而有力則為實熱有神,為陽盛而陰微,急宜養陰以退陽。大抵診沉之法最關緊要,以之決陰陽、冷熱,用藥之生死在於毫厘之間,故不可不謹慎從事也。凡脈有力為有神,為易治;無力為無神,為難治。」 |
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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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夢瑤曰:「浮沉有得於稟賦者,趾高氣揚之輩脈多浮,鎮靜沉潛之士脈多沉。有變於時令者,春夏氣升而脈浮,秋冬氣降而脈沉也。有因其病而致者,即病在上、在表、在府者,其脈浮也;在下、在裏、在髒者,其脈沉也。」 |
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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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脈之沉者,因脈躍之不足。』」 |
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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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 |
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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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同父云:「伏脈,初下指輕按之不見,次尋之中部又不見,次重手極按又無其象,直待以指推其筋於外而診乃見,蓋脈行筋下也。若如常診,不推筋而求,時則無所見,昧者以為脈絕也。芤脈因按而知,伏脈因推而得。伏與沉相似,沉者重按乃得,伏者雖重按亦不得,必推筋乃見也。若重按不得,推筋著骨全無,時則脈絕而非伏矣。」 |
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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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如有如無,附骨乃見,此陰陽潛伏,阻隔閉塞之候。或火閉而伏,或寒閉而伏,或氣閉而伏,為痛極,為霍亂,為疝瘕,為閉結,為食滯,為憤怒,為厥逆、水氣等。伏脈之體雖微細,亦必隱隱而有力。凡伏脈之見,雖與沉、微、細、脫者相類而實有不同也。蓋脈之伏者,其本有而如無,一時惟隱蔽不見耳。…雖然,此必暴病暴逆者乃有之,調其氣而脈自複矣。」 |
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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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又可《瘟疫論》云:「瘟疫得裏証,神色不敗,言動自如而別無怪証,忽然六脈如絲,微細而軟,甚至於無,或兩手俱無,或一手先伏。察其人不應有此脈,今有此脈,應當下而失下,由內結壅閉,營氣逆於內,不能達於四末故也。此為脈厥。」 |
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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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有此脈厥之際,徒事注射樟腦制劑而不顧下劑之醫家不少,當猛省之。」 |
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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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為沉脈之甚者,即強脈之極者,亦即虛脈之兆也。』」 |
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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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 |
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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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時珍曰:「諸家脈書,皆視為牢脈,故或有革無牢,有牢無革,混淆不辨。不知革者浮,牢者沉;革者虛,牢者實。形証皆異也。」 |
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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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仲景曰:『脈弦而大,弦則為減,大則為芤。減則為寒,芤則為虛。虛寒相搏,此名為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,男子則失精亡血。』由此觀之,則時珍諸家之誤得辨矣。」 |
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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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革脈當為平波脈而稍帶遲脈之性質者也。』」 |
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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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 |
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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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思邈曰:「牢脈按之實強,其脈有似沉伏,名之曰牢,牢者陽也。」 |
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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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革者,浮堅無根之極。牢者,沉堅有根之極也。當以此辨之。」 |
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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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牢脈為脈之複象,然偏重於硬度可知。欲分類之,似屬於大甚硬脈。』」 |
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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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 |
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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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伯仁曰:「實者,不虛也。按舉不絕,迢迢長動而有力,不疾不遲,為三焦氣滿之候。為嘔,為痛,為氣塞,為氣聚,為食積,為下痢,為伏陽在內也。」 |
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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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介賓曰:「實脈有真假。真實者易知,假實者易誤。故必問其所因,而兼察形証,則必得其神,方是高手。」 |
1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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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乃今日實脈之候。』」 |
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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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 |
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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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伯仁曰:「微者,不顯也。依稀輕細,若有若無,為氣血俱虛之候也。」 |
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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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璐玉曰:「微脈者,似有若無,欲絕非絕而按之稍有模糊之狀,不似弱脈之小弱而分明,細脈之纖細而有力也。」 |
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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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即其跳躍之低者。』」 |
1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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澀 |
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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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同父曰:「脈來蹇澀細而遲,不能流利圓滑者。澀也,與滑相反。」 |
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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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澀脈乃今日之不整脈中之結代脈也。』」 |
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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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(一云小) |
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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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中梓曰:「細之為義,小也。微脈則模糊而難見,細脈則顯明而易見。故細比於微,稍稍為大也。」 |
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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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細脈者,當以今日小脈當之。』」 |
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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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(即濡,又作軟、耎) |
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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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時珍曰:「如水上之浮漚,重手按之,則隨手而沒之象也。」又曰:「浮細如綿曰濡,沉細如綿曰弱,浮而極細不斷曰細。」 |
124
|
李士材曰:「在久病及老年之人見之,亦不至於必絕,其脈與証相合也。若在平人及少壯或暴病見之,則名為無根之脈,去死不遠矣。」 |
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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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濡脈者,即今日之軟脈也。』」 |
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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弱 |
1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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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時珍曰:「弱乃濡之沉者。…在病後及老人見之則順,而平人少年見之則逆也。」 |
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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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弱脈較濡脈尤須沉取,當以弱脈視之也。』」 |
1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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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 |
1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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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正倫曰:「虛者,不實也。無力為虛,按至骨無脈者,謂之無力也。」 |
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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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虛脈者,概與今日之虛脈相類矣。』」 |
1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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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 |
1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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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伯仁曰:「散者,不聚也。有陽無陰,按之散滿於指而不聚,來去不明,漫無根柢。主虛陽不斂,氣血耗散,藏府氣絕也。」 |
1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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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散脈是無緊張之脈,即逍遙自放,殆釋蒲克來氏所謂之逍遙脈歟。』」 |
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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緩 |
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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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緩之狀,如琴弦之久失更張,縱而不整曰緩。與遲不同,遲以數言,緩以形言,其相別遠矣。」 |
137
|
遲 |
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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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山甫曰:「醫者之一呼一吸,病者脈來三至曰遲。二至、一至則又遲矣。若二呼二吸一至者,遲之極也。陰脈也,為陽虛,為寒也。」 |
139
|
程應旄曰:「遲脈有由邪聚熱結,腹滿胃實,阻住經隧而成者,又不可不知也。今驗症、瘕、痃氣,壅遏隧道而有見遲脈者,此乃雜病亦有遲脈,不得概以為寒也。」 |
140
|
求真按:「師云:『脈遲出汗之証,有時亦應用大承氣湯為峻下劑者,則遲脈未必皆為陰証之徵可得而知矣。』不但如此,餘嘗實驗現今有遲脈之病者,概屬陽實証,無不為下劑之適應証。吳山甫之言,不可盡信也。」 |
141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此則屬於今日之稀脈,即一定時間內所來之數不及平常也。』」 |
142
|
結 |
143
|
張介賓曰:「脈來忽止,止而複起,總謂之結。…多由血氣漸衰,精力不繼,斷而複續,續而複斷。所以久病者常見之,虛勞者亦多有之。…又無病而一生有結脈者,此其素稟之常,不足為怪也。」 |
144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結脈確系今日之不整脈,又屬其中之缺乏脈或緩延脈也。』」 |
145
|
代 |
146
|
張景嶽曰:「代者,更代之義,而於平脈之中忽見軟弱,或乍數乍疏,或斷而複起,均名曰代。」 |
147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代脈者,即今日之更換脈或交互脈也。』」 |
148
|
動 |
149
|
何夢瑤曰:「數而跳突名曰動,即跳動之意。大驚多見此脈,蓋驚則心胸跳突,故脈亦應之而跳突矣。」 |
150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其脈性當不外今日之所謂熱脈是也。』」 |
151
|
長 |
152
|
李時珍曰:「長脈者,不大不小,迢迢自若,如循長竿之末梢為平。如引繩,如循長竿為病。實、牢、弦、緊,皆兼長脈。」 |
153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即今日之長脈也。』」 |
154
|
短 |
155
|
滑伯仁曰:「短者,不長也。兩頭無,中間有,不及於本位。氣不足以前導其血也,為陰中之伏陽,為三焦之氣壅,為宿食不消也。」 |
156
|
求真按:「《千金方?論腳氣》曰:『心下急,氣喘不停,或自汗數出,或乍寒乍熱,其脈短促而數,嘔吐不止者,死。』蓋短而數,驗之病者,其脈來去如催促之短縮而數疾也。此毒氣衝心,脈道窘迫所致,乃死証也。是短脈之最可怖者,故附於此。」 |
157
|
譯者按:「閻德潤《脈辨》云:『短脈亦即今日所謂之短脈也。』」 |
1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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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人 |
159
|
張景嶽曰:「凡婦人懷孕者,其血留氣聚,胞宮內實,故脈必滑數倍常,此當然也。然於中年受胎及血氣羸弱之婦,則脈細小而不見數者亦有之。但於微弱之中亦必隱隱有滑數之象,…是即有妊娠之脈,當辨也。又胎孕之脈數,勞損之脈亦數,大有相似者。然損脈之數多兼弦澀,胎孕之數必兼和滑。此當於微中辨其邪氣與胃氣之異,而再審之以証,則顯然自見矣。」 |
160
|
求真按:「離經脈。…戴父云:『診其尺脈轉急如切繩轉珠者,是將產也。』是或有然者。今試孕婦每屆生產之期、破漿之時,大抵其脈一息七、八至,即將分娩之際反而徐遲,驗於數十人皆然。」 |
161
|
世傳欲產之婦脈曰離經,然與《難經》所云:「一呼一至曰離經。」之義又似各別矣。餘屢檢將臨產之婦,其脈狀真似離經者,於數千人中偶得一二人耳。凡產事之極易者,其破漿後之脈,或左右、或左、或右必沉細而滑也。其方娩子時,寸口皆離絕而入於指端,既畢則複於本位,疑此乃離經之謂歟! |
162
|
小兒 |
163
|
張介賓曰:「凡診小兒,既不能通其言語,則主以脈為最當,而參以形色聲音,則萬無一失矣。然小兒之脈,非大人之多端可比,但當察其強、弱、緩、急四者之脈,是即小兒之肯綮也。蓋強弱以見虛實,緩急以見邪正也。」 |
1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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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脈 |
1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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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石 |
166
|
黎民壽曰:「彈石之狀,堅而促,來遲而去數,指下尋之,搏至而絕,如以指彈石。此真腎脈也。」 |
1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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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索 |
168
|
黎民壽曰:「或聚,或散,如繩索之解,難以收約也。」 |
169
|
雀啄 |
170
|
黎民壽曰:「若雀之啄食,來三而去一也。為脾元穀氣已絕於內,腸胃虛乏而無稟賦,不能散於諸經,則諸經之氣隨而亡竭。」 |
1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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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漏 |
172
|
吳仲廣曰:「屋漏者,主胃經已絕,穀氣空虛。其脈之來也,指下按之極慢,二息之間或來一至,若屋漏之水滴於地上,四畔濺起之貌也。」 |
173
|
蝦游 |
174
|
吳仲廣曰:「其來指下,若蝦之游於水面,泛泛然而不動,瞥然驚霎而去,欲以手趁之,則杳然不見,須臾又來指下,良久,不如前而去。如蝦蟆入水之形,瞥然而上,倏然而去,此是神魂已去,行尸之候,立死也。」 |
175
|
魚翔 |
1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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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叔和曰:「魚翔者,似魚之不行,但搏尾動頭,搖身久住者是也。」 |
177
|
釜沸 |
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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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叔和曰:「三部之脈如釜中之沸湯。朝得則暮死,夜半得則日中死,日中得則夜半死。」 |
1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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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橘窗書影》中有云:「脈學者,先以浮、沉二脈為經,緩、緊、遲、數、滑、澀、大脈為緯,以考究疾病之進退,血氣之旺衰。則其餘之脈義得漸漸進步。」 |
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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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西醫強心藥之無謂 |
1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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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者心髒漸衰,至於脈力減弱,多數西醫以反複注射樟腦劑為萬全之策。若不效而死,歸之天命,深不為怪。是乃至無謂之治法也,何則?因心髒脈力衰弱之原因頗為多端,決非單一者可比。蓋有因食毒者,有因水毒者,有因血毒者,或有因二毒乃至三毒之合並者,又有因是等病毒上更添近因者,果能洞察其原因之所在而除去之,則不治心髒脈力之衰弱,亦自能恢複矣。倘不究其原因而謀驅除之策,千篇一律以注射樟腦劑為治心髒脈力衰弱之專法,恰如水源地之殖林,不施河流之修改,怠於堤防之工作,而欲制下流之泛濫,其可得乎?若樟腦制劑果有效,亦不過如線香火花式一霎時之效而已,斷不能永續者也。若有永續的效果,則非樟腦制劑之力,乃並用他藥之功。否則病者之體力尚未完全脫盡,無關於樟腦制劑之有無,自能恢複,而樟腦制劑得成徼幸之名。反之中醫有治病原之方劑,而無所謂樟腦制劑之強心藥,反能全強心之作用,可謂無名而有實也。 |
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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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瘀血之毒害 |
1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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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中醫特說之瘀血意義。瘀即污穢之謂,血是血液,則所謂瘀血者,即污穢之血液而非正常之血液也。以現代的新說解釋之,所謂瘀血者,既變化而為非生理的血液,則不惟已失血液之用,反為有害人體之毒物,既為毒物,即須排除於體外,雖片刻亦不能容留之。今一轉眼光,自他面觀察之。婦人之有月經,以為妊娠之預備,乃造化之妙機,然月經血自不關此樞機,不過自此樞機之開始至完了期間發生之一現象而已。換言之,即月經血只為報告此樞機始終之信號旗而已,不惟與此樞機無關,實此樞機主人所辭退之不良工役,而有毒性者,與上論對照,則成月經血者,即瘀血也之結論。故月經血若排洩阻礙,或全閉止時,其毒力不惟足以病人,且失抗菌性而等於血液培養基之瘀血,適宜於細菌之寄生繁殖,不惟容易誘致各種細菌,使成各種炎性病而已也。瘀血停滯過久,不惟沉著於生殖器及鄰接之腸管、腸系膜、淋巴腺等之血管內,其一部並能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周身,沉著於髒器組織內而生血塞,於肺、肝、脾、腎則蘊成出血性梗塞,於腦、肺則發血栓凝著,於心髒及血管壁則起心髒瓣膜病、狹心証、動靜脈瘤、血管變硬等,且由此等疾病使續發種種之病証。然病証雖如此複雜,要皆因月經之排洩障礙而起,是以若不失時機,處以適宜之通經劑,使經血疏通,即將續發之諸病亦得制止於未然。在缺乏此種方劑之西醫,對於原病的月經排洩障礙,應續發之諸病,除施姑息苟安的對証療法外,無他法也。反之,中醫之通經劑,即驅瘀血劑,對於瘀血之屬陽性者,配以桃仁、牡丹皮之方;陰証者,配以當歸、芎藭之方:陳久性者,配以蟅蟲、水蛭、虻蟲、乾漆之方劑。又對於續發的諸病,則以此驅瘀血劑與對証方劑合用或兼用,故若非達到器質的變化之高度,如古之所謂病入膏盲者,則治之不難也。 |
184
|
讀者自上說觀之,於西醫方中不能得之驅瘀血劑,而具備於中醫方中,則此方豈不至尊且貴乎?故列舉往聖先賢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為確証。 |
1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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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景師曰:「婦人…經斷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症痼害。妊娠…所以血不止者,其症不去故也,當下其症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 |
1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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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症者,《玉篇》云:「症為腹結病也。」尾台氏謂:「腹中有凝結之毒,按之則應手可徵知之。」故症者,明為在腹內之小腫瘤狀物也,而與月經閉止、子宮出血有因果關系。由是觀之,可推知其為症之血塞。師又云:「所以血不止者,不去其症故也。」因之得知此出血為症,即血塞,血流障礙,血壓增高於側枝血行之結果。師又云:「當下其症,桂枝茯苓丸主之。」由此可知此方有治血塞,及因此而出血之作用也。 |
187
|
又曰:「產婦腹痛,法當以枳實芍藥散。假令不愈者,此為腹中有乾血著臍下,宜下瘀血湯主之。亦主經血不利。」 |
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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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瘀血湯方: |
189
|
大黃二兩,桃仁二十枚,蟅蟲二十枚。 |
1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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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三味為末,煉蜜和為四丸。以酒一升,煎一丸,取八合。頓服之,新血下如豚肝。 |
191
|
注 |
192
|
徐靈胎曰:「『新』字當作『瘀』字。」尾台氏曰:「『新血』疑為『乾血』之誤。」 |
193
|
求真按:「前說不為無理,但以後說為優。何則?師既雲幹血著於臍下,故本方服後所下者為乾血明矣。所謂乾血者,系瘀血之陳久者也。」 |
194
|
師云:「主經水不利。」又云:「頓服之後,乾血下如豚肝。」由此觀之,則此腹痛之原因,為月經排洩不充分,瘀血久滯於臍下部之血管內,即以形成血塞,而壓迫刺激鄰接部之知覺神經。故服本方後能鎮痛者,因刺激神經之原因的乾血,即血塞變為豚肝狀而被排除也。 |
1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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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續建殊錄》云:「攝州船場某賈人之女,年十八,便秘而難通者有年。近日經閉及三月,其父母疑其有私,乃使醫察之。醫曰:『懷孕也。』女不認,複使他醫察之,不能斷。乃就診於先生,按其腹,於臍下有一小塊,以手近之則痛。先生曰:「是蓄血也,非重身也。」乃與大黃牡丹皮湯,服湯三劑而下利十數行,雜有黑血。爾後塊減半,又兼用當歸芍藥散,不久經水來,大便如平日。」 |
196
|
月經閉止三月,於臍下部生小塊,自服大黃牡丹皮湯後,下黑血而減小塊之半。由此觀之,則其小塊之為血塞無疑矣。 |
1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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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中云:「治經水不調,時時頭痛,腹中拘攣,或手足麻痺者,或每至經期頭重眩暈,腹中及腰腳疼痛者。…經閉上衝,頭痛,眼中生翳,赤脈縱橫,疼痛羞明,腹中拘攣者。」 |
198
|
頭痛、頭重、眩暈者,因瘀血上衝於頭腦也。生翳與血管怒張、疼痛羞明者,瘀血波及眼球也。手足麻痺、腰腳疼痛,則傳播於腰部或四肢,瘀血侵襲於知覺神經也。 |
1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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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書桃核承氣湯條中曰:「治經水不調,上衝頗甚,眼中生膜,或赤脈怒起,瞼胞赤爛,或齲齒疼痛,小腹急結者。治經閉上逆發狂。」 |
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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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眼患及齲齒疼痛亦瘀血上衝之結果。發狂,即發精神病,以其劇甚也。 |
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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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書抵當湯條中曰:「婦人經水不利者,棄置不治,則其後必發胸腹煩滿,或小腹硬滿,善飢,健忘,悲憂,驚狂等証,或釀成偏枯,癱瘓,勞瘵,鼓脹等証,遂至不起。宜早用此方通暢血隧,以防後患。」 |
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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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所謂胸腹煩滿者,自覺胸腹部膨滿煩悶也。小腹硬滿者,下腹部堅硬膨滿也。善乃常常之意,善飢者,即多嗜証也。健忘、悲憂、驚狂者,系神經衰弱、病、心悸亢進等之神經証及精神病也。偏枯者,半身不遂也。癱瘓者,脊髓麻痺也。所謂鼓脹者,為腹部膨大病之總稱,亦包含如子宮及卵巢之腫瘤也。噎嗝者,為食管及胃狹窄証之泛稱,食管癌、胃癌亦含蓄在內也。隧為隧道,血隧者即血管系之義也。 |
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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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之論說治驗,熟讀而玩味之,則餘說之不誣,自可了然矣。 |
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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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人之瘀血,不惟因月經障礙而起,由產後惡露排洩不淨者亦屬不少。因惡露不外為瘀血,則分娩後有自然排出之必要。然或因自然之良能作用不及,或由人工的抑止,使不能完全排洩,則沉著於腹內,引致各種疾患,與月經障礙,其理一也。 |
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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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玄子《產論》曰:「大凡產後三日,不拘外証與虛實,必須先用折衝飲,因惡露未盡,百患立生,危斃可立待也,慎之慎之。」 |
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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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此說就一般論固甚可,然雲不拘外証與虛實,則言之過盡,學者不可盡信。 |
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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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半產後,面色黧黑,上氣頭暈。先生診之,脈緊而臍下結硬。曰:『此有蓄血也。』即與抵當湯,三日而覺腰以下寬舒,更與桃核承氣湯。俄頃,果大寒戰,發熱汗出,譫語,四肢搐搦,從前陰下血塊,其形如雞卵者。六日約下二十餘枚,仍用前方,約二旬,所患若失。」 |
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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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黧黑者,無光澤而黃黑色也。頭暈者,眩暈也。臍下結硬者,下腹部堅硬有凝塊也,是即血塞。譫語,語也。搐搦,間代性痙攣也。前陰,陰戶也。 |
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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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証因流產時惡露排洩未淨,於下腹部發生血塞,其餘波及於頭腦使至眩暈,而自服抵當湯及桃核承氣湯後則瘀血完全排出,故獲效也。 |
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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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產育論》曰:「凡產後玉門不閉,與桂苓黃湯除瘀血,則清血流暢,其不閉自治矣。」 |
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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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玉門者,陰戶也。玉門不閉,即會陰破裂也。桂苓黃湯為桂枝茯苓丸加大黃之煎劑也,治會陰破裂以內服藥,豈不微妙乎? |
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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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不下,腹中脹痛者,宜桂苓黃湯。」 |
2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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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同書曰:「產後惡露,日久不斷,時時淋瀝者,當審其血色之污濁、淺淡、臭穢,而後辨方藥。淺淡者,宜芎歸膠艾湯;污濁臭穢者,則宜桂苓黃湯。」 |
2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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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惡露之血色淺淡者,為脫血之候,則宜用芎歸膠艾湯以止血;其污濁臭穢者,為瘀血之徵,則當以本方驅除之也。 |
2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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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同書曰:「產後氣喘者為危,在《危急便方》書中名曰:『敗血上攻。』其面必紫黑,宜桂苓黃湯及獨龍散。」 |
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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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氣喘者,咯痰不能咯出,為喘鳴息迫之意,是由敗血上攻所致。敗血,即瘀血也。此証疑即肺栓塞。 |
2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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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類聚方廣義》桂枝茯苓丸條曰:「若產後惡露不盡,則諸患錯出,至於不救。故其治法以逐瘀血為至要。此方宜之。」 |
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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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書桃核承氣湯條曰:「治產後惡露不下,小腹凝結,上衝急迫,心胸不安者。凡產後諸患,多因惡露不盡所致,早用此方為佳。」 |
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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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諸說皆可為餘說之証。」 |
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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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人之多瘀血,且由此胚胎諸疾病,既如前述,然此瘀血不獨婦人專有之証,在男子患者亦頗多。餘日常經驗,其實例不遑枚舉。今有一例,為自身之經驗,試談之。餘素體健,雖有小病,恆不覺。惟因痔疾,時時感發胃部膨滿、停滯便閉、上逆不眠等腹証,隨用大柴胡湯、桂枝茯苓丸之合方,服藥僅一回,即瀉下黏血之便,不惟血壓大降下而前証亦為之大減。然若單用大柴胡湯,則雖能瀉下,必無黏血之便,且上逆等腦証及血壓並無減輕。由此觀之,則桂枝茯苓丸有驅瘀血作用益明矣,又藉此得知男子亦有瘀血証。更舉吉益南涯氏之治驗於下。 |
2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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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嘗患腹痛,腹中有一小塊,按之則痛劇,身體尪羸,面色青而大便難通,飲食如故,乃與大柴胡湯,歲餘而少瘥,於是病者漸怠不服藥。既經七八月,前証複發,塊倍於前,頗似冬瓜,煩悸喜怒,劇則如狂。眾醫交治,不能稍瘥。複請治於先生,再與以前方而兼用當歸芍藥散,服之月餘。一日大下異物,形似海月灰白色之囊,其內空虛,可盛水漿。其餘或圓、或長、或大、或小、或似紐、或如黃色之魚餒、肉敗等物,千形萬狀,不能枚舉。如是者九日,宿痾頓除。 |
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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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魚餒者,魚肉腐爛之謂。如魚餒、如敗肉者,即不外為瘀血也。以是得知當歸芍藥散有驅瘀血之作用,又可知男子亦有瘀血也。 |
2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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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無月經、妊娠等生理之男子而有瘀血者,何也?答曰:「其原由恐多端,就餘所知者有三:其第一不得不舉遺傳。凡關遺傳之學說,直接的雖不能論斷之,由統計其它種種之材料,間接的推理歸納為常,故餘說亦援此例。以餘之經驗,診其父有大黃牡丹皮湯之腹証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湯之腹証。母有當歸芍藥散之腹証者,其兒女中亦間有同散之腹証。其父母有桃核承氣湯或桂枝茯苓丸証者,亦同然也。然此事實若僅得自少數之實驗,則父母與兒女之腹証不得不謂之偶然一致解之。今經幾次反複試驗無不皆然,則不可謂偶然暗合矣。此餘所以主張瘀血遺傳說也。 |
2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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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第二原因則為打撲等外傷而溢血也。凡打撲之輕微外傷,雖任何人亦每有之。若所傷稍重則發生溢血於皮下或肌肉之間。然此溢血既迸出於血管之外,則失血液之性能,再不能複歸於生理之狀態而成為死血,即瘀血也。若放置之,則漸吸收於血管內,與生理的血液循環於體內,遂至成各種疾患之源泉。 |
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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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第三原因則熱性病之熱溶血証也。如腸傷寒之高熱持續性傳染病,血球因細菌毒素與高熱而崩壞,現出所謂熱溶血証者。此溶血非生理的血液即不外於瘀血,若未失治期而不蕩滌之,往往引起腸出血,使生命危險,即幸而得生,而此瘀血未去,將來必致續發諸般之病証。」 |
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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瘀血之腹証 |
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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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景曰:「但少腹急結者,乃可攻之,桃核承氣湯主之。腸癰者,小腹腫痞,按之即痛,…大黃牡丹皮湯主之。此為有乾血著臍下,下瘀血湯主之。脈沉結,小腹硬,…抵當湯主之。有熱傷寒,小腹滿,…宜抵當丸。」如上所論,仲景之說瘀血治劑,皆以少腹,即下腹部為目的而處之。蓋腹腔者,為身體中最大之腔洞,而受容最多量之血液,故若有瘀血,當較他部為尤多。且其一部又為骨盆腔,為身體中最下部位之腔洞,而因缺少運動,若有瘀血停聚,最易沉墜於此部,易成有形,而成血塞。此有形之血塞,若至一定之容積,當診腹時,頗足為瘀血診斷之目標。此張氏瘀血治劑應用之目的,必在下腹部之第一理由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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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理由,由門脈之存在而生者也。依解剖生理學所示,此靜脈有司腹腔內諸髒器組織之靜脈血與由腸管所吸收之乳糜,輸送於肝髒之任務。然此靜脈無他靜脈所有之瓣膜裝置,因之不惟不能促使血液之前進,且不得阻止其逆流。又為此靜脈下流之肝內靜脈為通過無數分歧而充實之肝實質內,其抵抗面甚大。由此關系,此靜脈之血壓為極微弱,動輒於起始部有逆流之情勢,故若一有瘀血,將使此血壓絕無,或生陰壓,即呈逆流為此靜脈本源之內諸髒器組織血管內,瘀血沉著,而將成血塞之理。就中與此靜脈之經路殆成一直線,恰如其本流之下腸系膜靜脈之起始部,即下腹部,當發生最頻繁且最強度之血塞也。故若此部之血塞而增大至某限度時,複能為瘀血治劑之應用目標。 |
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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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理由,惟婦人有之。其理既述於前,茲從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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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說之理,若於下腹部觸知抵抗物,按之而覺疼痛,且否定為宿便、結石、寄生蟲、子宮妊娠等,則悉可指為瘀血。宜選用治瘀血劑,而以此抵抗物及壓痛,稱為瘀血之腹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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瘀血之脈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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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景曰:「腸癰者,少腹腫痞,按之則痛如淋,小便自調,時時發熱,自汗出,複惡寒,其脈遲緊者,膿未成。可下之,當有血。脈洪數者,膿已成,不可下也。大黃牡丹皮湯主之。」此條文是說明闌尾炎之診斷療法也,今且暫置之。單就脈候觀察之,凡發熱惡寒時,脈必浮數,今反遲緊者,一由於疼痛之反射作用,又其過半因少腹腫痞,即盲腸部之腫脹硬結的障礙物,嵌於血流之間,可認為阻礙血流之結果。因闌尾炎之化膿時,即小腹腫痞減退時,由脈之變為洪數而証得之也。 |
2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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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太陽病,六七日,表証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胸,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也。小腹當硬滿,…抵當湯主之。」若曰表証仍在,有惡寒發熱等証,則脈當浮數,所以反微而沉者,因瘀血結聚成形而為小腹硬滿,介在血液循路中,障阻血流故也。 |
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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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太陽病,身黃,脈沉結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証諦也,抵當湯主之。」此條為論瘀血性黃疸與瘀血性精神病也,脈之所以沉結,與前條無異。 |
2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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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肯堂氏曰:「有瘀血則脈澀,宜桃仁承氣湯下之。」 |
2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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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納上述諸論,可得結論曰:「瘀血增劇至一定程度時,阻礙血流,其脈呈血液不流行之現象。雖然,此乃限於陽實性而高度者之脈狀,非盡如是也。又此脈狀必見於左脈,不見於右脈,是餘多年之經驗也。」 |
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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瘀血之外証 |
2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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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語云:「形於面,盎於背,暢於四肢。」此蓋吾人表情之顯現於外者,必由先充於體內,雖欲勉強抑制之,亦必顯現於言動之間,疾病何莫不然?若有病毒發於體內時,其應徵必現於外表。扁鵲云:「病之應,現於大表。」亦此意也。瘀血為疾病之一,自不能外於此理,故於體內有瘀血時,必顯其徵候於外表,如皮膚粘膜之類,現於此外部之症狀,即稱為瘀血之外証。然此外証千態萬狀,殆無端緒,診之不誤,首在醫師之心眼,而非筆墨所能形容也。茲故揭古人之論說治驗於下,以示其一端,而為初學之階梯。其應變處,一任學者自己之研究。 |
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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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景曰:「病人胸滿,唇痿,舌青,口燥,但欲漱水不欲咽,無寒熱,脈微大而來遲,腹不滿,其人言我滿者,為有瘀血。」 |
2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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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但欲漱水而不欲咽者,雖屢見於瘀血家,尚難為其確証。舌青者,於舌有鬱血,則可為瘀血之左証矣。又腹滿或不滿,而病者訴滿時,亦其確証也。但此腹滿,當知為下腹滿耳。 |
2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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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續藥征》曰:「仲景又別有診察瘀血之外証法。曰其身甲錯,曰胸中甲錯,曰肌膚甲錯。」 |
2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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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甲錯者,皮膚如魚鱗,如龜甲之皺紋。是恐因有瘀血,缺乏生理的血液之灌溉,皮膚營養不良之故也。有此徵候時,則確為有瘀血之存在。 |
2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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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生堂醫談》中曰:「鈹針。問曰:『醫者只與藥石,而行鈹針至稀也。然子獨專行此術,傳自何人?用於何証?有何效力乎?』答曰:『予無常師,皆以古人為師而學。則鈹針云者,亦隨古人之遺法而行之也。鈹針之用,雖止於去毒血,而其所奏之功則不可預期,施於無量數之証,皆有奇效。《內經》亦以鈹針取毒血,其事數見不罕。明.龔廷賢《萬病回春》云:「青筋証,北人多患之,即痧病也。」又清之郭右陶《痧脹玉衡》亦同。是自古已有之術也,然本朝因用心不專而不用,聞山脅東門曾行此術。又方今荻野台州亦著《刺絡篇》,右陶始行此術,有大效,其名亦高,後成一家而著《玉衡》。然如前所述,因欲神其術而潤色過實,則為吾人所不取也。吾輩以郭氏之論及方雖不可取,而以鈹針去毒血,專行此術以取效者實多,是皆郭氏之所賜也。或謂患痧者,千中難遇一人,可謂不研究之至矣。予常見苦於痧者,十中必有一二,尤以卒倒者為多。於是郭氏始專行此術,予甚稱嘆焉。予以此術起廢疾、愈沉痾者頗多,今舉其最著之二三例於下。…一婦人五十歲,兩足冷如冰,拘攣而不能遠行,眾療不驗,請治於予。予見兩腳紫筋縱橫如網狀,即以鈹針放二三次,出血約二三合,作桂枝茯苓丸加大黃與之,二十日而複常。…其它以此術取效者,不遑枚舉。急痧者,夕發旦死,不知此証者,皆云卒中風也。雖灸百會、人中、神闕、湧泉等穴,另行延齡丹、蘇合香丸、搐鼻散等而不效,終於束手待斃。又小兒之諸急証,上竄搐搦等,刺兩手之五里、地倉等穴,以口力吸之出血,則旋蘇矣。至於急卒之處,鈹針之效遠勝於藥石。扁鵲起虢太子,吾亦不讓焉云者,以有此術也。然痧之見証,郭右陶雖大概以脈証不相合為痧病,是亦不可信也。吾輩當先看血色,次看委中、尺澤之細絡而定之,少見於尺澤而多見於委中也。色以紫、黑、紅之間者為多,古書雖謂之青筋,然青筋卻少毒血,即有不見於皮膚,若見薄青者,痧也。又注視不見而見黑子狀點者,痧也。刺之則血大出,功效甚速也。然而刺以三棱針,有淺深之規定,淺則出血不足,深則貫絡,有大害也。又一針而有血出一二升者,有數針亦不出血者,不拘血之多少,而有瞑眩,或卒倒、昏暈、搐搦、嘔吐等事者,不可驚慌,但平臥之,與冷水一碗,須臾而正氣複,心神忽健爽矣。其有瞑眩者,其效亦大也。若瞑眩愈強,則效愈大,是吉兆也,當知之。…夫痧者,毒滯於絡中,使氣血不能流行也,故雖有千變萬化之証,仍放其毒血,則氣血循環即快矣。試先刺絡,無毒之絡不出血,是其証也。婦人之經血,月月當下,若一月停滯則病。病痔之人,強止其下血,則變為異証而為種種之患,毒血在身故也。痧亦等是,拔此毒血則非鈹針不能。然施針者若誤刺動脈,則一身之血盡出,立見其死矣,可不慎哉!』」 |
2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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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痧之病名,古來亦曾慣用,然其實不外誤認潛伏瘀血之發動。中神氏亦不著眼於此,以為瘀血之外,猶有所謂痧病,誠千慮之一失也。故氏之痧病論即為瘀血論,則痧病之外証即為瘀血之外証。以餘之實驗,凡瘀血家之面色,概暗紫黑色或暗赤色,而就中於口唇為甚。中神氏先觀血色而定之,蓋亦此意乎?」 |
2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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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周身發斑,大者如錢,小者如豆,色紫黑,日晡所必發痛癢,又牙齦常出血。先生診之,臍下拘急,而及於腰,與桃核承氣湯兼用坐藥,自前陰出膿血,不數日乃愈。」 |
2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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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此証為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里而轉出於表也。紫癜、出血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証也。」 |
2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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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生堂治驗》曰:「一婦人年三十,久患頭瘡,臭膿滴流不止,發黏結不可梳。醫以為梅毒而攻之,不愈,痛癢不止,請診於先生,其脈弦細,小腹急痛,引於腰腿。曰:『瘀血也。』投以桂枝茯苓丸加大黃湯,兼以坐藥。不出月,全瘥。後一夜腹痛二三陣,大下蓄血云。」 |
2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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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此証亦瘀血之一部,自內及里,轉出於表者,而頭部之濕疹、疼痛、瘙癢者,其外証也。」 |
2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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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有一婦人年約四十,以全身發黃,醫者誤為黃疸。先生按之,至臍下即疼痛不堪,與桃核承氣湯,十餘日而痊愈。」 |
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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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是血性黃疸也。餘亦曾用大柴胡湯與桃核承氣湯合方治此種黃疸者矣。」 |
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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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方伎雜志》中云:「余曾治七歲女兒之行經,服藥十餘日而愈。後此女至十四五歲時,始經行不滯。十七歲時,初產一子。又治二歲之女子經行者,初疑為小便下血,因檢視陰戶,經水也,誠稀有之事。二人均無特別之異証,因但見血妄行,故用桂枝茯苓丸煎湯,皆不日而愈。」 |
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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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此非真月經,因瘀血而子宮出血也,故出血亦可知為瘀血之外証。」 |
2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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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榕堂翁療難指示前錄》中曰:「凡血熱証,舌色必作殷紅,宜辨之。」 |
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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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殷紅者,深紅色也。以餘之經驗,瘀血家不獨舌色如是,口唇亦呈殷紅也。」 |
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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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橘窗書影》中曰:「餘數年潛心診蓄血証。舌上無特別苔,而滿舌有赤紫斑點者,在蓄血証為大患也。熱候即輕,亦不可輕視。有吐血或下血而亡陽者,其人雖不現血証,亦可斷為蓄血証,治之不限於外邪,即於雜証舌上亦有此候者,當思為蓄血証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皆因於蓄血,而血若自他竅洩者愈。攻擊胃中者而為上奔吐血,若蓄血不能上衝,下洩者死。當其時若大吐血者亦死,吐血死者脫氣也,不吐血死者壅塞也。余聞長崎吉益耕作七十餘歲,因中風手足不遂,後誤倒石上,頭破,出血數合,不遂旋愈。又長崎升齊之話中云:『中風半身不遂,發為癰疽而愈者三人,是亦可云天幸矣。』蓄血不發表而內鬱之人必有發為種種之惡証者,此條之理不可不明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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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真按:「淺田氏舉瘀血之外証為舌之鮮紅及紫斑點,固為確論,而眼球結膜有如上之斑點或紫青色者,亦為有瘀血之徵,此條有附加之必要。又喘息、胸痛、肩背痛、吐血、腦出血等証,因瘀血者頗多。餘亦有同感焉。」 |
2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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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傳染病若不以自家中毒為前提,則不能成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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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今醫家之傳染病觀,重視細菌殊甚。以為苟有細菌存在則能以獨力得成立傳染病,極為恐怖,此因受羅貝古斯氏以來勃興之細菌萬能說之感化,隨波逐流,是但知其一,不知其它之偏見也。夫疾病成立之要件,必須有內外二因之共存。外因雖有作用於身,若不與內因結合則不能成立,此千古不易之鐵案也。雖為傳染病,等是疾病,不能自此原則之外求之。更以具體的論之,細菌亦為生物之一,在理若無適於彼之營養物及水與溫度等,則不能續保其命脈也。然此營養物及水與溫度即自然的培養基,若無自家中毒証,則不能生存於抗菌力旺盛之健體。反對古斯氏霍亂菌侵入體內即霍亂病發生說,咽下此菌之純粹培養,而立証其不然者,征之巴登古髮氏之獻身的體驗,可明矣。又據猛毒之白喉菌,不拘放置於口腔或咽喉之內,亦有不使其發病之實例,及保有病原菌而與康健身體無異之所謂保菌者之存在之事實,亦得証明之。因細菌學者,雖以先天的或後天的免疫性說明此等事實,而其所謂先天的及後天的免疫性二者,均無適合於細菌之寄生繁殖之自然的培養基,即無自家中毒証之謂也。假令雖有許多細菌侵襲人身,而體力旺盛者無餘地可乘,但若祖先或父母有瘀血遺傳,或起居飲食不節,釀成食、水、血三毒之停滯,即廣義的自家中毒証,則對於細菌不惟抵抗力減弱,且具有適於寄生繁殖之培養基,使成立為傳染病者也。 |
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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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者按:「羅貝古斯,德人,生於公歷1843年,工解剖術且長於顯微鏡之試驗,遂發明肺病治療法。巴登古發亦德人,生於1880年,專講保持健康及疾病預防諸法,如室內換氣法、飲食預防菌芽法皆為巴氏所發明。」 |
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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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醫餘》曰:「《呂氏春秋》曰:『凡人之三百六十節、九竅、五髒、六腑、肌膚者,欲其比也。血脈,欲其通也。筋骨,欲其固也。心志,欲其和也。精氣,欲其行也。若此,則病無所居,而惡無由生。病留惡生者,精氣之鬱也。故水鬱則污,樹鬱則蠹,草鬱則蕢,國亦有鬱,則主德不通,民志不達,此國之鬱也。國鬱若久,則百惡並起,萬災叢至矣。』」 |
2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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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比,密也。宣,通也。固,堅也。和,猶安也。行,流也。惡,慝也。人苟精神流行,肢體堅固,則病毒無由而生。 |
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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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《淮南子》曰:『養生以經世,抱德以終年,則可謂體道。』若然,血脈無鬱滯,五髒無蔚氣矣。」 |
2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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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血脈不鬱滯,五髒無蔚氣,則精神內守,肉腠外拒,雖有厲風苛毒,莫能侵之。雖為道家言,亦至論也。《家語》「蔚」作「鬱」字通。苟血脈髒氣不鬱滯,即無自家中毒証,雖有厲風苛毒,即有千百之細菌,亦莫如之何也明矣。是亦可証餘說之不謬。 |
2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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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多數傳染病不當一以其病原體為斷,宜隨其發現証治之 |
2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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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瘟疫論》曰:「邪之著人,如飲酒然。凡人酒醉時,脈必洪數、氣高身熱、面目俱赤,乃其常也。及言其變,各有不同。有醉後妄言妄動,而醒後全然不知者;有雖沉醉,而神思不亂者;有醉後應面赤,而反刮白者;有應萎弱,而反剛強者;有應壯熱,而反惡寒戰慄者;有易醉而易醒者;有難醉而難醒者;有發呵欠及噴嚏者;有頭眩眼花及頭痛者。因其氣血虛實之不同,髒腑稟賦之各異,更兼多飲少飲之別,故考其情狀各自不同。至於論酒醉一也,及其醒也,則一切諸態如失。」 |
2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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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均為酒醉,而其醉態所以有千差萬別者,由其稟賦體質之各異,則於施治時不應執單治其酒毒,而應隨其所呈之症狀以研究之。其原因為酒毒固不待說,而除去其原因,實為理想之療法。但酒類既竄入體內,浸潤於各髒器、組織之中,欲一舉而去之,恐為不可能之事實,故當隨醉者之狀態及酒毒所在之不同,或用發汗劑自汗腺驅逐之;或以吐劑自口腔驅逐之;或以下劑自肛門驅逐之;或以利尿劑自尿道驅逐之,為不二法門也。傳染病亦然,假令被侵入同一之病原體,亦隨患者之體質,及病毒所在之各異,發現種種不同之病狀。除二三病証外,欲無損於身體,而使病原體殺滅,不留餘孽者,為不可能也。故吳有性氏曰:「諸竅者,乃人身之戶牖也。邪自竅而入,未有不自竅而出者。」《經》有曰:「未入於府,汗之可已。已入於府,下之可已。」麻徵君複增汗、吐、下三法,總是引導其邪自門戶而出,為治法之大綱也。舍此者,皆為治標云爾。 |
2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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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所述,必當隨其發現症狀而選用汗、吐、下三法之理也,是即仲景所謂「當隨其証而治之」之義。此所以不拘於病原、病名,專闡明病者之體質及病毒之所在,而創制應對之治劑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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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,則西醫之所謂對証療法,與中醫之隨証治之,似無分別,實似是而非。前者之對証療法,系以病者之自覺不定症狀為目的,而期其鎮靜,是中醫之所謂治標也,與中醫之隨証治之完全不同。中醫之治法,以自覺証與他覺証合為確固不動之症狀為目的,然後對之而處以治法,則對於証之本體,得稱原因療法,亦得稱特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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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之傳染病療法以驅逐細菌性毒素為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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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染病之種類頗多,茲就腸傷寒說明之。本病由伊倍忒?高夫克氏所發現之腸傷寒桿菌,寄生繁殖於小腸黏膜,而此菌體所生產之毒素,其為害於人身,反比其本體為大,此西醫之所示也。然發病之初期,細菌之數猶少,毒素之產出不多,不過呈輕微之不定症狀,若細菌增加至一定程度,則呈頭痛、項痛、肢疲而痛、惡寒發熱等証,並現浮大、浮緊之脈。發生此等症狀之理由,乃因對此毒素最敏感者,為延髓中之體溫生產中樞,受毒素之刺激而興奮,以致體溫上升。故體溫調節中樞如欲調節體溫,則必須從無數汗腺中放散,因此中樞令其所屬陸續輸送滿含毒素之血液於皮膚面,以努力放散其體溫,亦自然之妙機也。如果不發汗,則毒素無路輸出,迫於筋骨而為頭項強痛、肢疲而痛,為欲洩而不能洩,使惡寒發熱。增量之血液,以之呈浮脈於浮面動脈,是即中醫所稱為表証,而用葛根湯、麻黃湯、大青龍湯等之發汗解熱劑,以補助自然良能作用之不及處,使蝟集於皮膚面之毒素,驅逐於體外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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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,以此發表而痊愈者甚稀,不過表証因此緩解,覺一時爽快,但不久體溫漸次升騰,複發口苦而渴、惡心嘔吐、食欲不振、舌苔等之消化器症狀,及咳嗽、胸痛等之呼吸器症狀,脈浮減而變為弦細,此中醫所稱為表証不解,而轉入於少陽,此証即少陽証也。病狀之所以如此變化者,因體溫調節中樞疲勞,不能如前之輸送多量血液於體表,此為必至之趨勢,而血液乃充盈於體內部也。當於表証轉入,舌尚白苔時,宜處以小柴胡湯或小柴胡加石膏湯;白苔少變黃色時,宜處以小柴胡加大黃湯,或小柴胡加石膏大黃湯;白苔全變黃色,上腹部有緊滿壓痛時,宜處以大柴胡湯或大柴胡加石膏湯。今研究是等方劑,蓋以此六方劑中之主藥 |